厦门:出台促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十条措施”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熊杰)近日,厦门市人社局联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厦门市促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下文简称《措施》),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措施》提出要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2023年12月31日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另一方面,政府对就业的毕业生给予补贴。《措施》明确,对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3年12月31日前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的岗位补贴。

厦门将扩大政策性岗位规模。指导国有企业用好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确保国有企业新增岗位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接收高校毕业生人数不低于去年。

厦门还将实施城乡社区就业计划,原则上2023年所有新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全部面向高校毕业生开放,其中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数量超过上一年度。

《措施》明确要以创业带动就业。将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推动全市所有银行开展受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依托创业指导专家团,积极开展开业指导、咨询服务、创业服务进校园主题服务活动。

厦门将开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技能提升行动,引导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社部门根据高校提供的实名台账和毕业生需求,于8月底前组织开展针对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发动厦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动员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拓展就业见习岗位。

厦门还将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暖心就业服务。对毕业时暂未落实就业,要求继续在学校所在地求职或参加技能培训的毕业生,各高校摸排建立实名台账,尽可能创造条件,为其提供免费住宿至8月底。面向来厦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落实好“五年五折租房”补贴政策。

《措施》明确要强化就业兜底帮扶。各高校负责人要落实“包干制”,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身体残疾、长期失业以及享受“雨露计划”补助的毕业生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进行重点帮扶。各区人社部门要提前谋划,深化“就业红娘”帮扶专项行动,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充分就业。